關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與陳利女士及廣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意向協議書》的公告。以下是該公告的主要內容:
公告概述
- 公告編號:2025-001
- 公告日期:2025年1月3日
- 合作方:陳利女士(標的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廣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意向協議書內容
- 合作內容:各方擬協同開展低空照明、航空照明相關產品及系統的研發、生產制造等核心項目的合作。
- 合作方基本情況:
- 陳利女士:持有標的公司80.0%的股份。
- 廣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19萬元,法定代表人張舉兵,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 合作意向書主要內容:
- 各方計劃合作開展航空、低空照明相關產品及系統的研發、生產制造以及業務拓展等核心工作。
- 甲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對丙方(廣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購后,將安排乙方(陳利)推薦的人員擔任航空照明事業部的負責人。
- 丙方預計在2025年至2027年期間,每年實現凈利潤分別不低于5000萬元、6000萬元和7000萬元。
- 甲方將對丙方展開盡職調查,如滿意則收購丙方51%的股權,整體估值不超過7.5億元。
- 乙方承諾,若丙方未能達成業績目標,將向甲方進行補償。
- 收購完成后,甲方將全力支持丙方未來的獨立上市計劃。
- 特殊條款:
-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靜態市盈率15倍的價格收購丙方剩余49%股權。
- 乙方保證,若丙方存在審計基準日之前已存在的債務,將由乙方負責償付。
- 合作的排他性條款,如在特定時間內僅與丙方合作開展相關業務等。
- 保密義務:各方承諾不向外界披露因執行本協議而獲知的任何保密信息。
- 違約責任與不可抗力:如一方違反合同義務或提供的聲明、承諾不實,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 爭議解決:各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 資源獲?。汗緦@得客戶資源、整體設計能力、成功案例、成熟團隊和較為完整的資質證照、專利等資源,有助于在低空經濟帶來的新行業中穩健發展.
- 協同效應:上市公司的資源和能力與收購標的形成較好的協同效應.
- 業務獨立性:本協議的簽署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協議而對交易對方產生依賴的可能性.
風險提示
- 不確定性:本次簽署的《意向協議》僅為意向性協議,協議約定的具體事項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變動的可能,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 交易方案細節:本次交易方案尚需進一步論證和溝通協商,交易方案細節尚未最終確定,具體以各方簽署的正式協議為準.
- 內部決策、審批程序: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履行必要的內部相關決策、審批程序,相關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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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關于簽訂《合作意向協議書》的公告.PDF